買了新主機、舊遊戲封印?DRM的應用問題
文:傑特
話說早前在網路上看到ZDNet一篇標題是『電玩主機問題多』的報導,還以為是借日本車不斷出問題的新聞來找遊戲機開刀,但看後發現跟本不是那麼一回事,原來一整篇都是談DRM對用家的影響﹣即使是譯文但文不對題也有個限度吧?甚至連原文也有問題﹣PSN 3月1日事件其實和DRM無關,而只是類以千年虫的荒唐BUG...不過倒是刺激起筆者想和各位聊聊這個題目,也算是功德無量。
網上軟體買賣的必然之惡
所謂數位權利管理(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 DRM)者,就是加入的一套保安機制,去限制使用者如何去使用購自發售者的無形商品的使用形式。這種玩意早在數位音樂出現時就一直有人在搞,像鬧個天翻地覆的Sony CD rootkit事件(CD會在用家的電腦加入一道後門程式,用作限制用家使用CD唱片的播放,但卻做成極之嚴重的保安漏洞並不提供移除方法,再加上極不合理的使用者授權合約(EULA),使用家吵翻天,最後在群起而攻之下灰頭土臉地收到有問題的CD唱片了結),到apple的iTunes Store使用的Fair Play,百家爭鳴。
DRM這種玩意一直以來都是用家最頭痛的東西,對於愛將歌曲到處分享的當然不用說了,即使是一般用家亦覺得這玩意麻煩過人,一來DRM限制用家將歌曲遊戲轉移,一但壞掉電腦就有可能永遠使用不到那堆檔案,即使沒有壞但如果換電腦又或者重灌都會帶來一大堆麻煩,而且這種麻煩往往是做成正正經經的使用者的困擾,而不是非法使用者的麻煩。不過作者知識產權的供應商,以各種不同的手段去保護自己的利益卻是理所當然,沒有人想自己努力作出來的音樂、遊戲被人到處派但自己一點好處都沒有。尤其是現在遊戲的生產成本越來越貴,一隻遊戲隨便都可以賣數百港元,一萬個人非法取得就數百萬港元的損失了,這個道理人人都知,所以雖然apple的Steve Jobs一直宣稱想取消FairPlay DRM,也真的將部份歌曲加入DRM-free版本(但貴一點和音質好一點),可是還是無法將所有歌曲由DRM中解放,因為唱片公司跟本不可能答應讓他們的才產不加以保護就放上網路去賣。
可以說,當音樂、遊戲可以從網路中簡單地大量散發之後,DRM這種玩意就不可能消失,他們認為這種東西能夠保障自身的利益,而代價只是犧牲用家的利益也沒關係,而這也是為什麼網路遊戲商店一直都做不起來的理由,因為沒幾個人會因為同情有錢人的利益而覺得自已犧牲也沒關係的。
主機的限制
基本上現時的主機因為都有遊戲下載服務,自然會有DRM基利去保護自身的財產。
在三家主機之中,Xbox Live Marketplace是認帳號gamertag,玩家可以將硬碟拆出來拿去其他玩家的主機上玩(但要先連上網路認證),不過如想將資料搬去新的硬碟內就要使用MS推出的一套工具(這套工具還是發現問題後拖了三年才搞出的東西,而且一年只限使用一次,整個過程必需要在三十分鍾內完成),甚至連儲存檔也有保安基制你休想在網路下載破關檔放在自己的主機上去玩。幸好只要買過一次就可以無限制重新下載遊戲和影片,也可以用同一帳戶在不同主機下載遊戲,另外MS也終於支援USB外存備份資料了,雖然比起來是三部主機最晚的一部,但遲到總比不到好。
而Sony可以在最多五部主機中玩PSN購買的遊戲,不過因應開發者的設計同樣有鎖紀錄檔,部份遊戲一但玩家試著將網上下載的檔案抄進去就有可能弄壞本來的檔案(筆者的友人就因此而將筆者的《人中之龍3》破關檔弄壞了),十分危險。而且只有遊戲可以重新下載,電影等多媒體的話只能下載一次,一但失敗的話你就去找Sony投訴吧。
最麻煩是Wii,遊戲只認主機硬件不認主機,除非拿回去任天堂要他們替你想法子,不然近乎無解,遊戲也一樣可以無限制下載。至於儲存檔有沒有保護則看個別遊戲。不過雖然只認機不認人,但由於可以將遊戲抄下到SD咭再備份到電腦上,所以備份算是最方便。
至於對照組,世界最大的數位商店iTunes Store的Fair Play做法則是最多可以在五部電腦上播放購買的所有數位產品,並在無限部apple的數位產品中使用(當然還是有硬件限制,你總不能在ipod來玩FF吧?),而只要購買一次後就無限制重新下載,而且認戶口不認主機,只要輸入用家的戶口和密碼就可以使用同一堆檔案,用家可以手動取消所有電腦的認證重新認證電腦。至於燒成音樂CD雖然亦有限制但對於iPod使用者而言跟本沒有幾個人會留意就是了﹣你還會將音樂燒成光碟放在CD機上聽嗎?總之只要你不是到處發放,那apple給你的限制是跟本不會影響用家的。
壞主機=遊戲全滅
這三家公司的DRM都有一個筆者以為最不能忍受的問題:就是認機不認人!用家一但弄壞主機那就很可能所有影片、遊戲全部報廢!沒錯是可以重新下載,但,珍貴的破關檔呢?千辛萬苦儲下來的獎盃呢?不好意思,全部報廢了,比起來Wii比較好,因為採用SD咭,用家可以比較簡單地將檔案存在電腦又或者光碟上,萬一掛掉只要將儲存檔抄回去還是有得救的,雖然下載的東西是沒有了,但最少還是可以保留記錄檔吧?。但XBOX360的話如果是壞硬碟的話除了在出事之前將檔案轉移去新硬碟之外就沒其他辦法了,可是,硬碟這種東西都不會那麼好心告訴你它就快壞掉的...至於PS3也可以將記錄檔搬出來(如沒鎖的話),至於硬碟由於可以自行更換,所以影響還不算太大。不過不管如何先決條件都是主機不能換,否則所有檔案都無法再執行,那就是考驗廠商的硬件品管本事、以及維修的效率了。只是,你們認為Sony和Microsoft的品管好嗎?
比起來Apple就真的很自由,只要有帳號任何一部電腦都可以播歌看片,雖云最多五部但你只要上網取消所有電腦的授權就可以在新的電腦聽歌看影片連接iPhone玩遊戲,不嫌煩的話真的可以做到隨便一部電腦只要有iTunes都能聽到看到下載到你想要的東西,而且工作只是輸入帳號和密碼就完成,快得不得了,備份就更不用說了,不論是iPhone掛掉還是電腦 掛掉都可以從備份中取回所有資料(當然,如果你沒為自己的電腦作備份,那就怪不得人了)。
或者任天堂認為小孩子用帳戶認證很麻煩,所以省掉這個而只用主機認證吧?但代價是Wii一但壞掉又或者想將遊戲拿去其他Wii上就會變成動彈不得,筆者也是因為這個原因而不大想買遊戲﹣天知道那天Wii壞了花錢買的遊戲怎辦?誰敢說主機壞了是一定可以修回來?尤其筆者的主機是在日本買的,修不好又或者不願修又或者貴得過火也是可能,到時修又不修又不是。PS3也是差不多,一但壞掉就要重新下載,搞個好幾天也是頭痛事。至於XBOX360則只期待不會一年壞兩次硬碟,以及硬碟不會壞到搬不到檔案好了....
使用遊戲的自由
雖然筆者不像友人那樣對EULA那麼反對,但某些情況下這類玩意其實對用家並不公平:我真金白銀買遊戲、然後又在合法的主機上玩,為什麼要限制我在哪一部主機上使用?你說OS X不能在非apple的硬件上安裝可以接受,因為這關乎系統的穩定性問題,以及apple是靠賣硬件賺錢,不然OS X怎可能一千元一個?但現在花錢買Sony和任天堂的主機,買的又是他們的遊戲,為何就不可能在任何一部主機上玩遊戲?連這個自由都不能給?而且更因這個原因做成合法使用的用家不便那又是什麼道理?
正如有個說法:所有防海賊的設計只有麻煩到奉公守法的用家,這種為了保障遊戲商利益的做法在沒有良好設計下跟本不能夠保護遊戲,而只是讓人抗拒網上買遊戲,那搞這些又有什麼意思?還不如付月費玩那些遊戲供應服務好了。
越處處設防去保護自己的財產,就越無法賺更多的財產,人家成功不是沒理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