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iPhone至今不敗?
文:傑特
其實一直都想寫一篇iPhone成功的理由,但沒想到卻被人搶先寫了((注:http://kocpc.pixnet.net/blog/post/26282713)),而且還寫了自己沒想過的論點(汗),幸好自己還有一些論點沒被人拿出來,為免轉過頭又有人搶先寫了,所以先寫先贏哦!(笑
Killer失敗論
話說當Google Nexus One推出時,各大科技網站甚至媒體都宣稱這是『iPhone Killer』,筆者當時就已經笑言「被稱為XX killer,還沒聽過有真的成功kill過對手的事例﹣當年木村佳乃還不是說什麼『松隆子第二』?但木村始終爬不到松隆子的等級」
當然,這不是一個科學化的分析,但細心想想就明白背後的理論了:當你想著要成為XX第二,又或者XX killer的時候,你滿腦子都是為了打倒對方,所以不論各方面都變成針對著對手的設計來開發。對,你的確是在各方面都比對方優秀,但有沒有真的明白背後的精神?更重要是,當你只是以對方的弱項來開發,自然不會有自己的風格了,再怎樣耍也只是在別人的陰影上前進,沒有自己的風格是不可能成功的﹣其實這個道理放在任何領域都說得通,你有聽過那個球星以成為XX第二而自豪嗎?
其實當將某產品稱之為XX killer,又或者某人是XX第二時,就等於說那件產品又或者那位老兄是一輩子都不能爬過別人頭上,而只能當別人的影子,人家記得的不是你,而是你要打倒的對手。
iTunes的偉大
回到iPhone吧,很多人都奇怪(特別是不用iPhone的人,很有趣,最反對iPhone和Mac的人,都是從來不踫apple產品的)一部既沒有flash,又沒有視像通話,而基本功能十分陽春的iPhone為什麼可以那麼紅,不但美國大熱,歐洲大熱,甚至連日本都大熱!各位都知日本手機可謂萬能,像push mail日本任何一部免費手機都有,而手機上網更是滿街都是,為什麼會用iPhone?至於少了wifi功能的中國大陸版也走紅更是不可思議,大陸的山寨手機一大堆,誰要用又貴預設功能又陽春的iphone?
原因當然有很多,但個人認為最大功臣是iTunes。
對,就是iTunes,很多人都低估了iTunes作為iPod家族的影響力,特別是一些玩家級的用家更不喜iTunes什麼都要管,完全不給用家自由,既不能自己傳歌曲又不能從iPod拿出來,更別提要自行更改設定了,什麼都只能在itunes上設定,而且能做的又少,對於熟悉電腦的用家還真是有夠不方便﹣遠的不說,單是當電腦掛掉要將ipod的歌傳回去就夠麻煩了。
但這些觀點都是出自一些很熟悉電腦的用家的角度,但對於那些對電腦一知半解的人呢?iTunes絕對是最偉大的存在,以iPhone的支援來說吧,你不需要知道將程式怎樣下載、安裝和設定,總之你在store輸入信用咭,找需要的程式,然後點選想要買的程式,再選「同步」就搞定了,夠簡單吧?而且每次同步都會自動備份,又會自動同步你電腦上的資料,你不需要手動去搞一大堆,只要和平日一樣使用ical、address book輸入資料,然後當然接上iPhone,搞定!如果是花錢買mobile me又或者買支援網路同步google cal的程式就更簡單了。而看影片、聽歌也是一樣,你只需要設定好同步的檔案,那之後就會自動處理好,不勞用家費神。遠的不說,就以筆者的老爸為例,他是標準的電腦白痴,但筆者只需要教他一次,他就學會如何用iTunes來傳歌給iPod nano,如果不是那麼方便的話筆者才不會自找麻煩送一台nano給他哩!
總言之,iPhone的成功iTunes的全能不可分,甚至可以說,如果沒有itunes的話,iPod和iPhone是絕不可能像現在那麼成功的。apple作出一個連電腦白痴都會玩的多媒體中心,不管ipod,iphone還是只是聽歌都可以一個搞定,容易得不得了﹣想想,如果不是那麼簡單就可以買到程式擴張功能的話,即使有一百萬個程式你也不會想安裝的,但iPhone有過百的程式的用家滿街都是,而你不會聽到他們抱怨買太多程式不好使用的問題。
無鍵的歲月
apple迷一直都有一個笑話,說Steve Jobs最恨按鍵,所以他搞的東西鍵越少越好,能拆的東西越少越好,什麼都拼在一起最好,你有理由懷疑Jobs很害怕看獵奇電影(笑。
說到少鍵一直以來都是apple的傳統,由滑鼠只有一個鍵到只有一粒珠到現在什麼也沒有的Magic mouse,都看到這種堅持apple原則的設計。iPhone的鍵只有頭部的電源、正下方的Home鍵,左邊的音量和無聲鍵,就是這麼多了,你想想其他公司的產品可以做到如此簡潔嗎?不可能吧?其實這種無鍵主義代表就是盡量簡單的精神,由硬件到軟件都盡量簡潔,這可不是說說就算了,apple為達到這個簡潔的哲學可謂不擇手段,不管用家的咒罵,說砍就砍,又或者一些理所當然的功能,說不給就不給,你不喜歡就出門轉左去另一家吧!在這種極之傲慢的態度下,iPhone的設計真的沒有任何多餘的東西(視像電話...問心你們有用過幾次手機視像電話?),每次只能開一個程式(查實又有幾個需要開十多廿個程式?又不是電腦),至於flash...你試試跑個nico就知要在iphone這類手提機上跑那些超大食的flash是有夠笨的行為,如果連早幾年的電腦跑flash都叫救命的話,用手機跑flash除非能輕量化到iPhone都跑得動又或者硬件能力大提升,不然還不如不加,至於那些『就算慢到跑不動也要用flsah!』,那你該去選擇能跑flash的手機﹣apple大概會這樣回答你。
就是因為這種固執的想法,讓很多人對apple十分反感,但正因為這種「使用感覺最重要」的精神,在使用感覺和多功能相比apple是一定會取使用感覺而情願功能不足,而這種想法使iPhone擁有極佳的使用經驗,甚至被很多用家笑言「當你用過iPhone一次之後就無法用其他手機了」。
麻煩就由開發者解決好了
對於其他手機而言,想成功就是學習別家之長,左抄一點右抄一點,又或者針對成功的案例作針對性改良甚至照搬可也,這樣好處是人有我有,甚至是百川集海什麼都有。又或者每次更新都加入新的功能,一步一步地越加越多,變成功能大怪獸,這種現像日系手機最明顯,每一部都有一大堆功能,要找到想要的功能往往要按多次鍵左選右選才用得了,煩得要命。
但iPhone卻沒想過要使用其他成功的例子,反而選擇砍掉重練,以自己的哲學選擇自己的方式,然後從頭開始。由於沒有先入為主的成見,所以出來的iPhone介面即使在今天和android甚至windows mobile相比還是最簡單的,想用那個程式掃幾下按下去就可以了,雖然什麼都放在第一層使很多人的iPhone有十多頁,一但忘了放在那一頁還是滿煩的(筆者就是這種笨蛋一個),但卻十分簡單,真是𤠣子也會用。而在這種簡約設計下寫程式的人也越來越簡單,將所有操作的問題抱上身,用家不需要學習使用,麻煩事就由開發者去解決好了。別的不說,當你隨便買一件電器的說明書也要比iPhone的說明書來得厚,但又極少聽過有人不懂使用iPhone的時候,就明白apple不參考現成的設計從頭來過的苦心了。
止此一部
不單是手機,就算是音樂播放器都有這個問題,就是一家廠搞十多個差不多的產品,然後加入一大堆有看沒有懂的編號,再幾個月推一個換一點點東西的新產品,為什麼電腦雜誌會那麼多人買?就是因為更新太多跟本搞不清楚嘛!
但iPhone和iPod都不用煩,一個時期只有一個形號,而且分得清清楚楚,像iPod Touch沒手機沒鏡頭但容量大一些。而iPod Classic就一味夠大,nano可以拍片又有色選擇,而shuffle就勝在嬌小,看,連iPod算也只是五個形號,總之有什麼需要就買什麼機,不需店員解說也不需看雜誌分析,但你記得Nokia、Sony Ericsson現役有幾部手機、以及其中的分別嗎?除非你是該廠牌的發燒友不然不可能記著,但iPod家族就可以隨便就全數出來。你選其他手機還得考慮那個形號最新最多功能又或者外型,但iPhone嘛,只有這一部,最多就只是黑白兩色,這種盡可能簡化的做法表面上是不給用家選擇(所以常有人說要iPhone推出多色版﹣想多色買個七彩機套就好了嘛!),但也簡化了用家選擇所需的時間。而且在宣傳上也容易許多,也貫徹其簡約的精神。
不是單單因為apple logo而已
很多人都以為iPhone的成功是因為那是apple的產品,但想想如果apple的魔力有那麼大當年就不會差點就倒下了。而且名牌真的那麼重要為什麼windows mobile一直都紅不起來?
iPhone的成功不在於那個apple logo,而是其背後那份簡約哲學,以及為此絕不妥協的決心,當能夠堅持原則向著正確的方向,就一定會有成功的一天,而這一份獨裁正好是apple為什麼被那麼多對手夾擊還是不倒下的理由。
會妥協低頭的,不會是apple、最少,不會是Steve Jobs的app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