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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戲專題

「中古限制」事件的教訓
文:

雖然知道Microsoft會取消那愚蠢的中古限制和廿四小時『打咭』的限制,但卻沒想到E3結束才一週就立即發表。當然作為笑談是可以,但細心分析的話還是可以從中來得到一些教訓。

中古限制的動機
對於遊戲公司來說,最大的敵人往往不是其他遊戲公司以至主機,而是兩個很頭痛的問題:盗版和二手遊戲。前者雖然仍有出現,但隨著現在主機廠不斷更新主機的Firmwire,像以往只要有一台DVD-R又或者RRRR就能玩到盗版遊戲相比,現在的難度要更高更麻煩。除非你不更新,否則主機廠就能很簡單地封殺破解的門道。當然還是不斷有高手去挑戰,但比起以前連秋葉原也能隨便買到一張RRRR咭,現在已經要好多了。
但中古遊戲則要頭痛多了,一來中古遊戲不論是法律還是常識上都是合法存在的東西,就像中古汽車、中古手機、中古電腦一樣,當你擁有購買該物的自由,也自然也把它賣出去的自由,這也算是私產權的一部份。但遊戲、或者更正確的說法是「遊戲軟件」本身是摸不著的,它只不過是一堆放在光碟、卡帶又或者硬碟中的一堆數據,相比起來其他很容易就確認其存在的物來,軟件的所有權卻是模糊不清的,甚至很多人跟本不承認軟件本身的實物性。因為軟件有和其他物品不一樣的地方,就是能以近乎不需任何成本之下無限制地複製,對一般人來說,一種可以無本大量複製的東西是不能和電水煲、手機這類每造一個就需要大量人力物力的東西不同。
由於軟件在物理上有這種很特殊的不同,所以軟件開發者想出「使用權」這個說法,簡單就是他們賣給你的不是一堆二進碼組成的東西,而是你能使用那堆東西的權利,換一個說法就是把軟件當成類似服務一樣的東西,「服務」也是抓不著但肯定存在的,舉例的話就是你上美容院美容師替你按摩,你付的錢就是一定時間內按摩師替你服務,但既不能帶走也不能轉讓。

網路共產主義(笑
會有這種把軟件當成一種類似服務般的存在,原因正是上面提到,軟件複製上是完全無本的,一件可以複製一千萬件。當一個人付錢買了一個軟件使用後,他可以大量複製給認識以至不認識的人,而他既不會有任何損失,而不單是軟件,任何可以數位化的物品如照片、影片甚至書籍都會自動擁有這種特性。而筆者的一位友人在多年前就戲稱這種每個人無私分享手上的數位產品為「網路共產主義」,每一個人都樂於把自己的數位物品拿出來分享,世界是多麼美好!
你們是很好但開發者以至作者們可不好,他們一塊錢都收不到但卻有一大堆人享受他們的心血,這種不爽是合情合理的,但數位化卻是大潮流,難道現在你還堅持推出實體書嗎?為了對抗這些「網路共產主義」,軟件公司、出版社、唱片公司想出了DRM這類限制用家轉讓的機制,至於比較大方的如Apple就以一個極便宜的價錢把沒有DRM歌曲賣給你,便宜到你覺得與其花時間在網路上尋找,還不如花一鑵可樂的價錢買回來算了。而軟件則加入一堆堆防範機制,以確保他們收了一次錢,就只有一部電腦能執行。
但遊戲卻和這些有點不同,因為遊戲其實算是一種變相的firmwire,即軟硬合一。

我可以買中古唱片,遊戲為什麼不可以?
這個在以前談反中古的文章也說過了:除了在遊戲商店購買數位版的遊戲之外,一般遊戲機的遊戲都是以光碟和卡帶形式發售,而每次要玩遊戲時你都必需把光碟放進主機上,也就是理論上不存在無限複製的可能,你一但把遊戲賣出去就等於失去了遊戲的擁有權,在這個時候,遊戲光碟和電腦.汽車一樣,都變回一件拿得著、數得到的實物。
一但遊戲變成一件實物,那他們自然擁有把該物品賣出去的權利(其實理論上軟件也應該有,但因為要確認已賣出軟件的人是否已把軟件刪除實在很困難,所以才想出『使用權』這種說法)。這對於一般人而言是理所當然的,你買了一張唱片可以賣出去,買了一隻影碟可以賣出去,那我買了一隻遊戲再賣出去也是自然不過,因為你是把你使用該物品的權利賣給另一個人,這在一個自由買賣的社會是理所當然的事。

MS是軟件公司嘛!
只是,遊戲公司似乎忘了這一點,他們把軟件那一套擺在遊戲上,認為「為什麼有人沒付我們錢卻能玩我們的遊戲?這不公平!」。而作為世界最大的軟件公司的Microsoft會有這種想法很合理,所以在Xbox One初次加入了中古限制的機制,以及防盗版的廿四小時連線機制。
關於廿四小時連線基利之前已談過,不重複了。至於中古方面可以補充一些細節,其實MS也想到遊戲和軟件是有不同的,但由於他們也在努力推廣網路遊戲商店,如果網路遊戲商店賣的是「使用權」但遊戲光碟卻是「擁有權」豈不是很矛盾?所以他們想出如果買中古遊戲就需要付錢購買「使用權」,這樣兩個版本的遊戲就不會出現法律上的矛盾了,遊戲公司也能收到一筆錢,一舉兩得。而筆者也相信所謂的「中古開碟費」應會很便宜,甚至可能只是數美元左右,以作為安撫那些遊戲公司的不滿,反正沒這套機制的話他們一分錢都收不到,那還不如收幾塊美元算了,這樣做大家都開心﹣以MS的想法而言。

危機應變
筆者打死都不相信MS不會不知道玩家會不滿這種機制,只是沒想到玩家的反應會如此大,而最致命的是Sony在E3那一擊,簡直就是拉一堆大便在MS的招牌上了。可以想像當看完那廿二秒的影片後,史蒂夫.巴默把整個Xbox團隊的負責人叫來,然後用他知道最兇狠的話炮轟過去,不然不會出現E3結果還沒半個月就急急忙忙地取消這兩個機制。
當然,換了是筆者如果給大老闆罵成這樣的話也會慌慌張張地把這兩個機制收回吧?尤其對MS有點認識的人都知道巴默不像Apple的提姆·庫克那麼溫和,他那張臉抓起狂罵人時可真夠嗆的。不過這麼急地宣佈取消這兩個機制卻又犯了另一個問題,就是給人一種「被Sony一說就立即收回命令」的沒骨氣形像。
的確,一但政策出問題,越早收回越好,這在正常的情況下是如此,但這次的情況卻有點不同。首先是這個政策是「即將實施」而不是「即時生效」,也就是實質的影響其實並未出現,現在除了被媒體炮轟面子上不好看之外,並沒有什麼影響。那就是並沒有非要急於收回命令不可的必要。其次是一間公司的政策不能如此輕易就取消,尤其是之前發表會搞了大半個月都沒動作,但現在只不過因為Sony的諷刺就立即取消,那不就是表明原因不是因為玩家的反彈而是因為對手的嘲諷了嗎?
如果MS能夠冷靜一點的話,就該先發表「我們正認真考慮玩家們的意見」等等官話,然後拖它一個月,等媒體漸漸忘了E3之後才找個機會說「由於玩家們對這個機制有很多不同的意見,雖然我們認為這兩個機制並不會影響絕大部份玩家,但為了照顧小部份玩家的要求,我們現在暫停這兩個機制的實行,直到我們得到共識為止⋯⋯」,這樣面子上就會好過得多,不用像現在一副被人打巴掌後立即認輸似乎收回命令。

學習
當然,如果是一般人的話有錯就要越早認越好,但作為一家公司,還要是大如MS這種級數,錯一次已經夠糟了,現在是錯兩次更是不可接受,這樣比起堅持下去更丟臉,誰不知道你是被Sony打了一把悶棍才會取消那愚蠢的機制?那你還可以堂堂正正地和他們交手嗎?氣勢都幹了一截了!更別提當Xbox One還得限制發售地區時Sony就表示會全球發售沒有限制呢!
這次的「中古限制」事件可算是典型公司危機時的應對教材:一開始就得先考慮用家的反應,特別是日本早幾年已經有過類似的中古案例而被告上法庭,MS更應該參考這些案例才決定是否實行。如果不肯定的話大可以先放一點風聲看看玩家們的反應再決定,而不是不管三七廿一先掉出來再說。好了,話說了出口被人圍攻還被對手嘲笑,但既然不是立即實行的政策,就應先等到風聲沒那麼緊,找個好聽的籍口才宣佈取消,把丟臉的傷害減少。現在是既沒有人感謝MS的「善意」,反而給人一種軟弱的形像,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一來就搞出這些麻煩,未來這半年真的不敢想像要怎樣捱到發售日,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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